在現代市場中,競爭是推動價格合理、產品多樣化的重要力量。無論是日常消費品還是投資產品,競爭都能促使市場變得更健康,讓消費者獲得更好的價值。然而,當我們把目光放到投資產品市場時,這種理想中的競爭是否真實存在呢?
以耶魯大學首席投資官David Swensen為例,他曾經對投資市場的競爭狀況表示過擔憂。另一位已故的投資界傳奇人物John Bogle,也曾警告過資產集中在「三大基金公司」——Vanguard、State Street和BlackRock手中,認為這樣的資產集中並不符合國家利益。在2010年,一起美國最高法院的案例(Jones v. Harris Associates, L.P.)中,原告投資者指出過高的顧問費用違反了《1940年投資公司法》第36(b條,進一步揭示了投資產品市場可能存在的競爭問題。
那麼,這樣的問題對於投資者和顧問有何啟示呢?我們可以從競爭的角度來看看,投資者是否擁有足夠的選擇。BlackRock的Ananth Madhavan、Aleksander Sobczyk和Andrew Ang進行的一項研究表明,股票共同基金和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(ETF)的數量遠超過單一股票。從這個角度來看,似乎投資者有很多選擇,市場競爭也很激烈。但是,我們需要謹慎對待這一觀察,因為並非所有選擇都是獨立的。就像在超市中,如果有40種不同類型的穀物,卻只有三家公司生產,那麼這個市場的競爭狀況就沒有看起來那麼理想。同理,當「三大基金公司」主導了大部分的投資產品市場時,市場中看似存在多樣的選擇,卻未必意味著價格具競爭力。
了解競爭在投資產品中的作用,我們首先需要明確投資產品到底是什麼。投資基金的組合,實際上就是投資者所獲得的產品,相當於我們在超市中買到的穀物盒子。基金組合中的各項資產(例如股票、債券等)就是這個產品的關鍵成分,而基金最終向投資者回報的收益,則類似於穀物的營養價值(例如維他命、碳水化合物等)。而基金的費用則是投資者需要支付的價格。在一個競爭激烈的市場中,我們希望看到(a)自由進入市場,讓新進入者能夠推出更多的產品,提供更多的選擇;(b)進入者的加入能夠影響原有產品的價格,從而推動市場價格競爭。
在現實中,進入投資市場相對容易,儘管過程複雜,但組織發起一個共同基金或ETF並不困難。然而,是否這樣的進入會影響價格,則是一個更複雜的問題。我和Albert Wang進行的研究表明,當一個新基金進入市場時,原有的基金往往會調低價格(即管理費用),並且吸引到更少的資金流入。這就是價格競爭和數量競爭的結果。這些結果表明,競爭能夠有效地降低費用,提高市場的整體效率。當然,也可以根據投資風格來定義競爭者。在後續的研究中,Hoberg、Kumar和Prabhala發現,競爭會削弱某些基金相對於其他基金的原有優勢。因此,競爭能夠為投資者創造更多價值。
對於投資者和顧問來說,這些研究有何實際意涵呢?就像我們購買任何消費品時,我們都應該注意產品的質量和價格,投資市場也一樣。有效的市場進入者能夠通過降低成本結構來削減費用,同時保持甚至提升產品質量,從而讓投資者受益。對於投資者,尤其是作為信託義務人的顧問來說,了解不同產品的區別至關重要。HortaÇsu和Syverson(2004年)、Elton、Gruber和Busse(2004年)的研究表明,即使是像標準普爾500指數基金這樣看似普通的產品,其屬性、費用和表現也存在著很大的差異。因此,投資者在選擇基金時,不能僅僅看重費用,還應該關注產品的具體結構和屬性。就像我們在選購穀物時,需要閱讀包裝、理解內容物,並查看價格,投資者也應該以同樣的態度來選擇和評估投資產品。
總結來說,投資市場的競爭確實存在,但並非每一個選擇都是獨立且競爭力強的。我們應該關注市場中不同產品的質量、結構以及相關費用,而不僅僅依賴表面上的「選擇多」來判斷市場的競爭程度。當競爭真正發揮作用時,對投資者來說,這無疑是一件好事,因為它最終能夠促使市場變得更加透明和公平,從而讓每一位投資者受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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